新北市恆毅高級中學校外服務學習執行與認證方式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推展學校服務學習實施要點,若同學因故無法參與非學校規劃之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時,需事先向學校申請
核准,經家長同意後,由家長或專人陪同參加政府機關(構)、法人或經政府立案之人民團體所舉辦之服務學習活動。

其執行與認證要旨如下:

  • 校外服務的類別:
  1. 勞動服務:於學校鄰近社區或學生戶籍所在之社區,從事公益、慈善、環保、清潔、綠化美化等工作。
  2. 關懷鄉里:政府立案成立之公、私立社會公益團體、慈善機構公益性服務活動。
  3. 公共服務:參與政府、文教機構或民間機構舉辦之非政治性、商業、營利活動之志工服務。
  4. 關懷環境:文化與自然生態保存(育)與推廣活動之志工服務。
  • 學生參加校外服務學習活動,應事先至訓育組申請並完備以下表單:
  1. 活動申請表。
  2. 家長同意書。
  3. 服務證明書(需有核章證明之印記)。
  4. 學習心得回饋單。
  5. 活動照片紀錄表(可拍照列印張貼)
  • 認證方式

非學校規劃之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則由服務機關(構)、法人、經政府立案之人民團體發給服務學習時

數證明,且需完備訓育組提供的五種表單,並確實取得服務主辦單位或服務對象(承辦人)之證明章記,

或服務時數證書,經學校覆核後才給予認證。

  • 參與非學校規劃之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之學生,經學務處訓育組覆核通過後,由本組將服務時數登錄於新北市校務行政系統。

►附件:服務學習校外申請空白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