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1辦理【重修下學期課程】應重修同學名單
1.
附件為高二、三同學應重修【下學期課程】名單、畢業標準、辦理重修流程
2.重修課程將於110年1月寒輔後開課
3.繳費單將於9/16開始集合各班學藝股
長發放
4.繳費單有問題同學或想刪減重修科目同學,
請拿原繳費單到註冊組更換
更換期限:109/9/21(一)~
9/30(三)7:30~16:00
更換方式說明:
請在原繳費單上註明要重修的科目,同學及家長都需要簽名,
再到註冊組換單
5.負責行政:教務處註冊組黃筱珊分機116
附件一:
107課綱畢業標準規定-公告版109-1高三
附件二:
108課綱畢業標準規定-公告版109-1高二
附件三:
109-1高三同學重俢高二下學期(寒輔結束後開課)-應重修同學名單(公告版)
附件四:
109-1高二同學重修高一下學期(寒輔結束後開課)-應重修同學名單(公告版)
附件五:
109-1辦理【重修課程時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