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童軍會109年10月8日109新北童會字第073號函辦 理。 二、旨揭活動說明如下: (一)辦理日期:109年11月14日(星期六)。 (二)活動地點:福和國民中學(新北市永和區永利路71號,電 話:29289493轉226 )溫水游泳池。 三、本局同意旨案工作人員及帶隊教師於研習期間核予公假, 於例假日出勤部分,得於活動結束1年內,以不影響課務為 原則,擇期覈實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