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以下訊息
1.從即日起至110年3月26日(五)下午4:00前,開始受理申請延修生重修未達畢業標準學分,重修範圍為在學三年延修生個人上學期之不及格學科 請有意返校申請重修的同學在期限內向本校以書面提出申請
2.附件:申請表 。
3.如有任何疑問 請務必盡速洽本校註冊組分機115、116詢問
4.公告日期:110年2月8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