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原訂於110年6月21日至23日辦理市長獎頒獎典禮活動,惟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發展狀況,旨案計畫
配合防疫規範,取消本次實體頒獎典禮。
二、然為提升獲獎學生榮譽感,本次將採備案方式辦理,辦理方式說明如下:
(一)改由學生提供個人照片,經學校彙整後,以校為單位,上傳至雲端資料夾(若貴校具多種學制,則需區分各學制上
傳至所屬學制資料夾)。
(二)學生個人照片經廠商去背合成與市長之合照,並搭配活動主視覺為背景,以保有與市長合影之尊榮感,並提供獲
獎者合成之合照電子檔留存紀念。
(三)將合成照放置於獎牌中贈予獲獎者;不願提供個人照之學生,獎牌之照片將放置市府大樓之照片。
三、有關學生個人照之拍攝及學校上傳檔案之規範
1.同學意願填寫(高三市長獎照片繳交意願表)
同學意願填寫(國三市長獎照片繳交意願表)
2.請學生於6/23自行上傳照片至連結(109新北市市長獎合照),照片請依市政府規定格式拍攝
3.請學生或家長上連結填寫聯繫之資料,後續通知到校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