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一學期申請辦理就學貸款注意事項說明書

一、 學務處訓育組登記並領取相關資料:

(一) 登記基本資料。

(二) 領取就學貸款辦理注意事項說明書。

(三) 註冊費暫付證明書(附件1)

二、 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https://sloan.bot.com.tw/

(一) 於期限內至「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網站,填報本學期的貸款申請書及撥款通知書。

(二) 填寫說明 :進入網站申請帳號完成後

1.填寫申請書內容請自行填寫,其中入學及畢業年月

(1)高一:110年9月入、113年6月畢。

(2)高二:109年9月入、112年6月畢。

(3)高三:107年9月入、110年6月畢。

2.填寫學費可貸金額,請參閱如本說明書第五點

3.確認資料無誤之後,先行「存檔」動作。

4.再點入「對保」裡→「預約對保」,可先查詢「預約對保人次查詢」,再選擇你可以對保的日期及銀行位置,依約前往銀行對保。

5.最後按確認「送出」,列印出貸款申請書/撥款通知書

三、 臺灣銀行辦理對保及申請撥款作業:【銀行對保程序說明如下】

(一) 第一次申請父母及監護人陪同至臺銀分行辦理簽約對保手續,務必攜帶下列物品

1.就學貸款申請書/撥款通知書紙本。

2.國民身份證、印章(學生、法定代理人、連帶保證人)

3.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單)

4.註冊繳費通知書(註冊單)

5.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含學生、法定代理人、連帶保證人,戶籍不同者,分別檢附)

(二) 第二次(以上)申請:學生本人攜帶下列物品至臺銀分行辦理

1.就學貸款申請書/撥款通知書紙本。

2.國民身份證、印章。

3.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單)

4.註冊繳費通知書(註冊單)

5.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含學生、法定代理人、連帶保證人,戶籍不同者,分別檢附)

四、 學務處訓育組繳交就學貸款申請資料:

(一) 校內就學貸款登記及完成臺灣銀行對保時間:110年8月1日至9月22日止。

1. 對保要件及對保作業請依照承貸銀行規定備妥辦理。

2. 如有申貸生活費者,請備妥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之文件臨櫃辦理對保作業,請務必於期限前完成對保程序。

(二) 學務處訓育組繳交就學貸款申請資料

1.已對保完成的貸款申請書(學校收執聯)

2.註冊費暫付證明書(附件一)請家長務必簽全名

3.學校發放的「註冊單一張」。

4.請將以上文件親送至學務處訓育組,辦理「審核程序」,再前往總務處出納組繳單蓋章,即完成第一階段貸款程序;第二階段程序是將由「財稅中心」進行審查作業。

5.審查過程中,不需繳交任何費用,等待校方通知繳款時再進行補繳註冊費手續。

(三) 繳回『銀行已對保資料』的期限:110年9月22日12:00止。

(四) 校方將依據銀行核貸給學生的實際貸款金額,核算學生應補繳的註冊費用。本學期扣除銀行核貸,不足之註冊費應繳金額,預計於110年11月起接續通知學生開始進行補繳。

請家長與申貸同學務必於期限內完成貸款手續,有任何問題請至學務處訓育組詢問,或電洽2992-3619分機121、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