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該館112年1月16日藝演字第1120000211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目的在透過徵選全國北、中、南表演藝術類競賽特優團隊,帶領學生至高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演
出,達到互相交流之目的,促進全國藝文教育相互觀摩、友好之機會。
三、收件時間為112年3月1日起至4月1日止,遴審結果將於112年5月1日公告在該館全球資訊網及藝拍即合網站,歡迎
本年度獲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特優之團隊踴躍報名參加。
四、本計畫通過評審選出之學校或社團,每案補助演出費新臺幣5萬元整。
帶入補助內容說明(請先下載附件填寫)→點【我要申請】,填寫完畢並夾帶附件上傳→點【送出】,即完成該案
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