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全校學生】112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2年11月17日藝演字第1120003485號函暨112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
       點辦理。
二、旨揭決賽報名資格及日期如下:
 (一)報名資格:於110及111學年度均獲得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同類組決賽特優者,或110學年度因疫情禁賽但107
       及111學年度均獲得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同類組決賽特優者,或本市112學年度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各類
       別前4名。
 (二)網路報名時間:112年11月20日上午9時至112年12月25日下午5時止,請各校自行上網
     (https://web.arte.gov.tw/drama/)報名。
 (三)繳交書面報名資料:各校需印出前揭報名表並蓋關防,於112年12月15日下午5時前送本局彙辦(以郵戳為憑,逾
       期不受理),再由本局將參賽隊伍總報名表及各參賽學校報名表正本報送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俾利彙提「全國
       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委員會」辦理。
 (四)旨揭決賽報名因需本局統一送件,請本市112學年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榮獲全國賽代表權之學校,務必依上述報
       名期限繳交報名資料,以免影響參賽團隊比賽權益。
三、另請特殊學校、大陸臺商子弟學校及海外臺灣學校之參賽者至該館網站(https://web.arte.gov.tw/drama/)報名
       後,列印1份紙本報名表經就讀學校加蓋關防,並於112年12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寄(送)達
       該館,俾利提送「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委員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