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3年7月18日新北教社字第1131408731號函(諒達)續辦。 二、前開函文附件誤植更正,請各校以本函文附件「113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轉知。 三、旨揭比賽實施要點同步公告於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country/)。
附件:113 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