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與新北市「110年藝術教育貢獻獎遴選及獎勵計畫」及相關推薦表格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及教育部110年3月23 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040823號函辦理。
二、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及服務績效之團體與個人,獎 勵其對藝術教育卓越貢獻,促進民間資源對藝術教育業務 推動,爰舉行旨揭遴選及表揚計畫,績優者推薦參加教育 部藝術教育貢獻獎決選。
三、有意申請本獎項之學校、團體及個人,請填妥申請表件列 舉具體事實,並檢附證明,於本(110)年5月31日前提出 申請,免備文將推薦資料寄送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國民小學 教務處(24147新北市三重區信義西街3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