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全校學生】青年志工行動競賽表揚計畫(青 志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青年局112年11月28日新北青綜字第1122352571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透過旨揭計畫遴選表現傑出之青年志工團隊及青年志工運用單位,支持、鼓勵青年志工持續參與
及永續發展,作為志願服務之標竿,捲動更多青年投入志願服務。
三、旨揭計畫分為「個人組隊」及「運用單位」2項類別,「個人組隊」係指服務績優之青年志工團隊進行競賽,其成
員年齡須為15至35歲,至少6人(含)組隊,得獎團隊依獎項頒發獎座、獎狀,最高可獲得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獎
金;另「運用單位」係指經政府立案之社會團體或法人,推動青年志願服務,提升服務品質有顯著效果者,得獎者
附件:青年志工行動競賽表揚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