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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全校學生】112學年度模範生代表暨優秀身心障礙學生表揚大會

一、續本局112年12月8日新北教特字第1122446113號函辦理。
二、請至填報系統(1-3題)下載附件檢視貴校所填「校代表」及「優秀身心障礙學生」之「學校校名」、「學生姓名」、
       「照片」與「優良事蹟」資料是否正確。
三、檢視完畢後請於113年4月15日(星期一)前至「校務行政系統」填報資料校對情形;倘有疏漏或錯誤,務必填寫須修
       正之內容,以利進行後續印製作業。
四、本市訂於113年5月11日(星期六)辦理「112學年度模範生代表暨優秀身心障礙學生表揚大會」,各校請於113年5月
       10日(星期五)下午起至各區務中心領取獎品及獎狀,並務必於113年5月13日(星期一)開始發給班級模範生(請勿提早
       發放)。
五、因班級模範生獎狀為統一印製,若有更換「班級」模範生或姓名有特殊字需造字者,且與之前填報資料不同,請務
       必函報本局(113年4月15日前),以利後續印製作業。
六、檢附優秀身心障礙學生名冊供參。
七、有關出席人員注意事項將另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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