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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全校學生】112學年度畢業生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結果公告

上述複審會議通過獲獎名單自公告日(5月21日)起,三天內無相關權益人(指申請人、推薦人、候選學生)提出異議即確定;若有異議,須以書面敘明理由申覆;本校審查委員會即應召開會議複審之,並公告相關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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