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全校師生/家長】115年好優Show 學生藝團活動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4年12月24日藝演字第1140300478號函辦理。
二、本案收件時間自114年12月25日上午9時起至115年3月31日下午5時止,遴審結果將於115年4月底公告於國立臺
灣藝術教育館(下稱該館)全球資訊網及藝拍即合網站。
三、本計畫獲選之學校全臺每案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0萬元,赴離島之案件每案補助12萬元,參與國外演出每案補
助30萬元。
四、報名請逕至該館「藝拍即合」網站(https://gov.tw/i73),點選【找補助】,我要找補助清單頁面→點選【補助
案標題】或點選【直接申請】,將帶入補助內容說明(請先下載附件填寫)→填寫申請表,填寫完畢點選【送出】
,即完成該案件申請。
五、檢送相關資料如附件,倘有任何疑問,請洽該館承辦人蔡小姐,電話:02-23110574分機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