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1辦理【重修下學期課程】應重修同學名單
1.附件為高二、三同學應重修【下學期課程】名單、畢業標準、辦理重修流程
2.重修課程將於110年1月寒輔後開課
3.繳費單將於9/16開始集合各班學藝股長發放
4.繳費單有問題同學或想刪減重修科目同學, 請拿原繳費單到註冊組更換
更換期限:109/9/21(一)~ 9/30(三)7:30~16:00
更換方式說明:
請在原繳費單上註明要重修的科目,同學及家長都需要簽名, 再到註冊組換單
更換方式說明:
請在原繳費單上註明要重修的科目,同學及家長都需要簽名,
5.負責行政:教務處註冊組黃筱珊分機116
附件五:109-1辦理【重修課程時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