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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報名時程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以下簡稱藝教館)114年11月17日藝演字第1140300413

       號函辦理。
二、11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系統(網址:https://web.arte.gov.tw/music/

       開放時間自114年11月20日上午9時起於「決賽報名」項下報名。一律由參賽者自行至

       報名系統逐一輸入資料(輸入不完整者無法報名),並列印書面報名表1份。
三、全國賽書面報名表應送交學校蓋印,證明參賽者在學,並統一由學校免備文於114年12

       月9日(星期二)前送秀山國小審核報名資格,審核無誤後,再由秀山國小將書面報名

       表寄(送)達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郵遞者以郵戳為憑)完成報名手續。
四、凡取得決賽代表權,卻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含網路報名及書面報名表送達秀山國小)

       視同棄權,請各參賽者、參賽學校務必掌握報名期程,逾期歉難受理決賽報名。
五、另決賽報名注意事項一併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網址:http://web.arte.

       gov.tw/music/),如有未盡事宜,悉依11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六、若有相關報名問題請洽藝教館承辦人,電話:(02)23110574,團體項目分機118、

       126;個人項目分機113、126。

 

 

「114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決賽報名期程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4年11月18日藝演字第1140300417號函辦理。
二、旨揭決賽報名自114年11月20日(星期四)上午9時起至114年12月25日(星期四)

       下午5時止,請各校自行上網(網址:https://web.arte.gov.tw/country/)報名。
三、獲全國賽代表之團隊,須印出前揭報名表且蓋妥學校印信,證明參賽者在學,並統一

       由學校免備文於114年12月9日(星期二)前送本市委託學校秀山國小審核報名資格,

       審核無誤後,再由秀山國小於12月31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將參賽隊伍總

       報名表及各參賽學校報名表正本逕寄(送)達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完成報名手續。請各

       參賽學校務必掌握報名期程,逾期歉難受理決賽報名。
四、檢附「114 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1份供參。

 

 

 

114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報名名冊

一、依據新北市114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第8點第1項規定,報名日期自114年9月

       11日至9月25日24時止,先予敘明。
二、請各校協助檢視所屬競賽員報名資料是否正確,包含競賽分區、競賽項目及組別請一

       併檢視,本次僅受理旨揭名冊與實際報名資料不符之修正,不受理補報及其他更動,

       如經檢視有錯誤部分,請務必於114年10月15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聯繫本局業務

       承辦人修正,逾時不候。
三、檢附旨案音樂比賽(團體組、個人組)暨師生鄉土歌謠報名名冊(附件1-3)各1份,

       本案附件名冊係提供各校檢視,尚非最終確定版本,實際賽程將於確認競賽資料後於

       114年10月22日(星期三)下午3時公告本市五項藝術比賽網站/新北市114學年度學

       生音樂比賽(https://contest.ntpc.edu.tw)。

附件:音樂比賽個人賽報名統計音樂比賽團體賽報名團隊統計

          鄉土歌謠團體賽報名團隊統計

 

「11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

附件:新北市114學年度學生音樂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領隊會議紀錄

一、依教育部114年7月8日臺教師(一)字第1140071900號函辦理。
二、旨揭比賽實施要點修正重點如下:
 (一)明定A組資格及A組資格認定之權責單位。
 (二)A組團隊成員比例計算如遇小數點,應採用無條件進位到整數,並以正式演出人員計算。
 (三)室內樂合奏(包括絲竹室內樂)候補人數調增至2人 。
 (四)新增個人項目中提琴獨奏國小A組及B組。
 (五)本比賽官網成績查詢及公告時間調整為該類組比賽結束隔日上午10時後。
 (六)增列申訴提出時限。
 (七)明定演出期間禁止攜帶含水、易燃液體及使用明火等。
三、本比賽決賽預定辦理時間,說明如下:

 (一)團體項目分(北、中、南)區:自115年3月1日起辦理。
 (二)個人項目:自115年3月15日起辦理。
 (三)本比賽決賽整體辦理時間循往例為當年度3月1日至3月31日止(包括團體及個人項目),

       本學年度決賽確定日期及賽程將於115年1月15日前公告於本比賽官網。
四、本賽事涉及學生免試入學比序項目之採計、以競賽表現入學之申請,同時為維護學生參賽

       權益,請於其他活動相關期程規劃時,將本比賽決賽期程納入評估,俾避免及降低本賽事

       與其他活動辦理時間衝突情形。
五、旨揭比賽實施要點同步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music/)。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4年7月9日藝演字第1140001871號函辦理。
二、旨揭比賽實施要點修正重點如下:
 (一)明定A組資格及A組資格認定之權責單位。
 (二)A組團隊成員比例計算如遇小數點,應採用無條件進位到整數,並以正式演出人員計算。
 (三)室內樂合奏(包括絲竹室內樂)候補人數調增至2人 。
 (四)新增個人項目中提琴獨奏國小A組及B組。
 (五)本比賽官網成績查詢及公告時間調整為該類組比賽結束隔日上午10時後。
 (六)增列申訴提出時限。
 (七)明定演出期間禁止攜帶含水、易燃液體及使用明火等。
三、本比賽決賽預定辦理時間,說明如下:
 (一)團體項目分(北、中、南)區:自115年3月1日起辦理。
 (二)個人項目:自115年3月15日起辦理。
 (三)本比賽決賽整體辦理時間循往例為當年度3月1日至3月31日止(包括團體及個人項目),

      本學年度決賽確定日期及賽程將於115年1月15日前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
四、本賽事涉及學生免試入學比序項目之採計、以競賽表現入學之申請,同時為維護學生參

       賽權益,請各校於其他活動相關期程規劃時,將本比賽決賽期程納入評估,俾避免及降

       低本賽事與其他活動辦理時間衝突情形。
五、旨揭比賽實施要點同步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music/)

       。本市114年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將另案函知各校。

附件:11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114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

         (修正版)

 

114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
一、請各校協助轉知並鼓勵學生參加旨揭比賽,為維護學生權益,請務必依限完成網路報名作

       業。報名事項如下:
 (一)音樂及鄉土歌謠比賽報名日期:114年9月11日(星期四)至9月25日(星期四)24時。
 (二)報名網址:新北市藝文競賽報名網(contest.ntpc.edu.tw)。
三、檢附音樂藝文競賽報名學校操作手冊1份,並同步公告本市新北市藝文競賽報名網

       (contest.ntpc.edu.tw)。
四、再次重申務必依時程完成報名,以維護競賽人員相關參賽權益。

附件114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音樂比賽系統報名操作手冊

 

「新北市114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新北市114學年度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計

  畫」及重要日程表

附件:附件1-新北市114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

                附件2-新北市114學年度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計畫

                附件3-114音樂比賽暨鄉土歌謠重要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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