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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第二學期學生社團轉社申請辦理規定(公告事項)

(一) 依據本校學生社團活動課程實施要點補充規定辦理。

(二) 轉社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120()上午09:00時止(逾期不受理),並於寒輔期間公告錄取名單

(三) 請於轉社申請期限內辦理,請原社團老師及轉入社團老師簽字同意,把申請請單於期限內送交學務處

                     訓育組申請轉社。

(四) 填寫轉社申請表,每人限填一個社團(轉社辦理期間起放在學務處訓育組前櫃台)請自取。

(五) 轉社以轉入有缺額之社團為原則,轉社後各社團人數不得少於20

(六) 45人數上限之社團,人數額滿後如沒有人辦理轉出,不再接受轉入。

(七) 若同一社團申請人數超過缺額時,由承辦單位採電腦抽籤方式決定人選。

(八) 社團招收人數上限與現有人數公告於學務處訓育組,請同學自行前往參閱。

(九) 欲轉社者如果為原社團之幹部,申請時需一併繳交「轉社原因說明書」。視原因之合理性,若經考量

                     該生之轉出將有影響原社團正常運作之虞,訓育組得不接受轉社申請。

(十) 轉社是否成功,於申請結束後,學務處將統一公佈名單給各班或自行上網查詢。

(十一)於社團授課期間內,凡有曠課」或「填寫過自述表一次記錄的同學,無法提出申請轉社。

附件:轉社申請表

 

113-2國中社團轉社錄取名單:

籃球1社:71026閆景翔、71032楊清文

游泳社:70820吳承諺、70835連宸裕

熟鈓社:70405林歆怡

柔道社:71024張君耀、71041蕭辰展

花式籃球社:70317李聿超、70322林毅誠、71040盧詠樂

排球社:71018呂紹鈞

樂樂棒球社:70105郭栩臻、70130陳威宇、70132陳宏昱、70139詹敦旭、70325范淳淯、70332陳凱恩

                                       70343羅宥崴、70523徐召庭、70824林靖澄、71114王中楷、80230陳伯瑄、80239葉柏佑

手工皂社:70206涂善榛、70310盧品妤、80701王伊伶

動力機器人1社:80434黃耀震

烘焙社:70911葉芝妤、70912葉瀞媄、71002林予琦

童軍團: 80237黃裕善、80824陳宥宇、80840歐祐豪、80842鍾尚君

流行音樂社:70711陳詠恩70802呂苡萱、70812龔瑞一、70907郭子恩

 

113-2高中社團轉社錄取名單:

羽球社:50504林采穎、50618游萱蓁

吉他社:40512劉羽溱

樂服社:50310陳萱玉

動力機器人:40135郭哲安、40205施欣伶、40217黃婕妮、40722林錡宥、40734曾洪恩

歌研社:40728梁藤耀、40827林紹謙、40844謝兆泓、50225張定洋、50227張喻翔、50331施亞侖

熱舞社:40110連珮妤

排球社:40146陳泓諺、40812廖莉婷、50216吳冠德、50507張嘉紜、50742鄭稟叡

烘焙社:40402林品妤

手工皂社:40303李泳嫻、40601江雨璇、40705洪嬿詞、40727張正碩

美工漫畫社:50709高韶彤、50716邱朱苗飴

ESL拳擊俱樂部:50740廖浩廷

攀岩社:40628柯宥宇、40629徐英翰、40630張文彥、50325李柏霖

康輔社:40604簡郁昕、40605胡宇萱、40606許沛宸、40612陳慧儀、40613曾語琦、40832陳楷鈞

                           50625沈右恩

魔術表演社:40729陳宇辰

舞龍舞獅社:50735陳奎宇

 

社團外聘教師聘任相關規定:

一、依據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第4點規定略以:「(第1項)校外人士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學校不得進用或運用: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所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受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處罰,或受性騷擾防治法第20條或第25條規定處罰。

 (三)經各級社政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規定處罰。

 (四)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

 (五)有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之1條第1項第1款、第2款及第3項之情形(本款另依據112年8月16日修

           正公布之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第30條辦理之)。(第2項)校外人士協助學校教學或活動前

           ,學校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之1第5款規定查詢。」復依新北市公立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社

          團實施要點第6點規定略以:「社團人員及師資,準用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

          辦法之規定。」合先敘明。
二、倘貴校社團聘任外聘教師到校教學,請貴校務必依上開規定辦理,並於聘任前至教育部各教育場

       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進行查核,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

 

113學年度學生社團第二學期社團班級名單公告專區

公告班級社團名單:請點選 ☞ 高一 ☞ 國一 ☞ 高二 ☞ 國二114.02.20更新名單)  

附件:國中社團總人數表高中社團總人數表

新北市天主教恆毅高級高中學生社團活動注意事項

  • 週五第五節上課鐘響前即攜帶「社團相關用具」,準時到場上課。
  • 113學年度第2學期社團日期與時間:

國中2/14(五)、3/14(五)、4/11(五)、5/9(五)、5/23(五)、6/20(五)

高中2/21(五)、3/7(五)、3/21(五)、4/18(五)、5/2(五)、6/13(五)

上課時間為第五節13:00~13:50、第六節14:00-14:50。

  • 參加體育性社團之同學,請穿著體育服進行社團活動。

四、重要事項:

(1)學生經選定社團後不得擅自改社及轉社

(2)社團視同正課,凡無故缺課、遲到者依校規論處

(3)社團課成績列入綜合表現成績,請同學用心上課,社團課表現優良者,期末記嘉

   獎鼓勵。

(4)遲到或缺席者一律按規定請假,上課未帶器材達2次以上,或上課態度不佳者,

   經勸告不理者記警告處分。

(5)社團課需按照座位表上課(已有在室內教室上課為主),不得任意變換座位聊天

   ,並不得擅自翻動使用教室座位抽屜,且不得塗抹破壞桌面及他人物品,有以上

   惡意行為者,按校規論處。(尊重個人隱私)

(6)若為社團使用教室,每次社團上課前,請同學務必將「個人物品」收拾整齊,貴

   重物品帶在身上,以免在社團上課時產生不必要的問題。

(7)教室內物品勿擅自移動,如有不小心移動,請立即歸位。該社團請(輪流)指派

   1-2位同學,留至最後檢查完使用教室的整潔,方得離開。

(8)社團課正為正式課程,任何老師不可留下學生下來做其他事情,社團課程有包含

社團費,會影響學生愛教權利,如需留下學生5分鐘交付事項,請老師務必開立證明

單,讓同學回到社團時能提交證明單,未出席社團課程一律按第二點依校規論處

需攜帶用具之社團

1.疊杯用具

4.日本太鼓社→可攜帶個人鼓棒

2.游泳社→泳裝、泳帽

等泳具

5.花式籃球社→個人用球

6.模型社→自備模型工具組

3.媒材藝術、禪繞畫社

→攜帶美術用具

7.羽球社→羽球拍

其他社團之用具請務必攜帶

五、各班社團名單、上課教室位置已公告至各班及校網,請利用上網查詢「學生園地

     -社團資訊-社團 (班級)名單」

注意事項:

一、各社團於社團活動上課5分鐘內,需完成點名手續。對於沒有至上課地點上課者,

       請社團幹部(副社長)確實填寫點名表,並於上課後15分鐘內繳交回訓育組。如經

       查到有同學未上課,而(幹部)副社長未登記,或有其他苟且舞弊事項者,記警告

       一支處份。下課鐘響前,應嚴格控制社團人數,不得讓任何社員離開活動場地

       (公務值勤者,一律須經指導老師同意方能離開),嚴禁社員至其他社團活動。

二、根據學校行事曆,於社課時間確實出席(放學後的集會,可彈性自由選擇參與),

       缺曠紀錄將列入出缺勤記錄:

 (一)學生於每學期「社團活動」課程若有以下情形,需於該學期結束後之寒/暑假進

       行愛校服務:

 -全學期合計遲到或曠課達4節者。

 -除公假外,全學期事假、病假、曠課等合計達6節者。

 (二)需於寒暑假期間進行愛校服務2次,每次2~3小時。無故未到者(以單次計算),

       即記予警告乙次處分。

 (三)課程期間,如常常遲到、早退、翹課及無故未到,依校規懲處記警告,累犯則

       記小過處分。

三、各社團舉辦各項活動,需在活動前三日完成申請手續(借用活動中心須二週前

       完成手續含企畫書),並經學生事務處核准後方得舉辦。

 (一)校內活動:課外(假日必須有老師全程陪同)時間,申請辦理各項活動需至學務

       處填「活動申請單」,。如需使用學校場地,需經該場地管理者(一般場地為

       總務處是庶務組)同意。場地使用後需整理復原。

 (二)校外活動:社團申請校外活動,包括:寒暑訓、春秋遊、迎新、送舊、出遊、

       露營、錄影、成發等。(說明:學生於非上課期間 之校外活動,乃監護人之

       權力決定其可否參與。學生非上課時間之安全行為,亦由監護人負責。唯社團

       及班級辦理校外活動,若未經家長同意、未填寫家長 同意書、未保險者或以

       社團成績為由,強迫社員參加活動者,經學務處發現,一律嚴格處分。於活動

       日前一週繳交活動申請表、活動計畫書,可至校網下載申請填寫之表格,或到

       學務處領取,未提出申請一律不同意活動之進行,並通知家長)

四、各項社團活動之進行及準備工作,應利用課餘時間,一律不得挪用上課時間。

五、學生因參加學校或經學校同意之校外各項競賽及服務活動等,如果時間與上課

       時間牴觸,應自行至學務處領取公假單,填妥後依規定申請公假銷假手續。

六、辦理社團活動時,必須服裝儀容整齊,校內著制服或運動服,校外著整齊清潔

       之服裝,不得有影響校譽之行為,違者處分社團負責人外,並停止該社團所

       權利。

七、若社團更改上課地點,社長須於活動一天前,通知指導老師、社員及上課時間

       及地點,以免老師及社員空跑一趟。

八、在校內張貼海報或發送小宣等一切宣傳品前,均需經過訓育組核准蓋章後,始

       得張貼發送。海報只能張貼在校內社團佈告欄(不得張貼在門口白色柱子上或

       外牆,以免留下痕跡),並於張貼到活動結束後隔天,自行收回。

九、其餘規定得依本校社團活動實施辦法補充規定辦理。

十、社團為一學年制,新學年開始重始選社(各社團幹部及成員,可以填寫續留名單

    ,於選社前繳交名單優先入社),逾期則一律參加選社。

以上之社團上課規定,請同學們務必配合!!

備註:請各班同學依社團配置表教室到課,並準時出席。

 

 

 

恆毅中學 113(2)社團日程表

國中社團

2/14()

3/14()

4/11()

5/9()

5/23()

6/20()

高中社團

2/21()

3/7()

3/21()

4/18()

5/2()

6/13()

 

上課時間為13:00~13:50(第一節)14:00~14:50(第二節)

 

 

【新生招募】恆毅影傳攝影團隊、社團小義工之大募集!

學務處訓育組新生志工招募「司儀禮賓組、社團小義工、攝影小組!!」

「司儀組」擔任學校各項活動主持、「禮賓組」擔任校園活動頒獎及接待工作,「攝影組」拍攝及製播校園新聞

、「社團小義工」擔任社團器材室管理。除了可以從活動中學習之外,還有機會參與校內及校外培訓課程,期未

也給予獎勵,凡是對此活動有熱忱之同學,歡迎加入此團隊大家庭,共同學習成長並創造出個人精彩的校園生活。

 

司儀、禮賓團隊

學習活動主持人、頒獎典禮進行儀式、來賓接待服務工作,豐富您的校園生活,第二興趣專長培訓,歡迎加入司

儀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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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團隊-第二屆恆毅影傳:

科技的時代,學習影像創作是目前學生因具備的能力,做中學習是技術學習最快的方式,攝影能培養成興趣更是

一項技能,能運用影像圖片創作發揮自己的想像力,增進自己的專業才能,有機會考取丙級國際攝影證照。

社團小義工:服務別人是一件快樂的事,擔任社團小義工,主要協助社團的運作,管理社團器材借閱,像是一間

社團的合作社,每當社課時間來到時,社團課程需要借用上課用具,更可以當一日倉管及店員,是一個難得的學

習經驗。

禮賓組招募對象:(高國一、二)

攝影組招募對象:(高國一、二、三)

社團小義工招募對象:(高國一、二)

報名地點:學務處訓育組 組長(陳偉弘),訓育組幹事(蕭立銘)線上報名處QR

附件:社團外聘教師聘任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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