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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毅中學 114(1)社團日程表

國中社團

9/12()

10/3()

11/7()

11/14()

11/21()

12/26()

高中社團

9/5()

9/19()

10/31()

12/12()

1/2()

1/9()

 

上課時間為13:00~13:50(第一節)14:00~14:50(第二節)

 

新北市天主教恆毅高級高中學生社團活動注意事項

  • 週五第五節上課鐘響前即攜帶「社團相關用具」,準時到場上課。
  • 114學年度第1學期社團日期與時間:

國中9/12(五)、10/3(五)、11/7(五)、11/14(五)、11/21(五)、12/26(五)

高中9/5(五)、9/19(五)、10/31(五)、12/12(五)、1/2(五)、1/9(五)

上課時間為第五節13:00~13:50、第六節14:00-14:50。

  • 參加體育性社團之同學,請穿著體育服進行社團活動。

四、重要事項:

(1)學生經選定社團後不得擅自改社及轉社

(2)社團視同正課,凡無故缺課、遲到者依校規論處

(3)社團課成績列入綜合表現成績,請同學用心上課,社團課表現優良者,期末記嘉獎鼓勵。

(4)遲到或缺席者一律按規定請假,上課未帶器材達2次以上,或上課態度不佳者,經勸告不理者記警告處分。

(5)社團課需按照座位表上課(已有在室內教室上課為主),不得任意變換座位聊天,並不得擅自翻動使用教

室座位抽屜,且不得塗抹破壞桌面及他人物品,有以上惡意行為者,按校規論處。(尊重個人隱私)

(6)若為社團使用教室,每次社團上課前,請同學務必將「個人物品」收拾整齊,貴重物品帶在身上,以免在

社團上課時產生不必要的問題。

(7)教室內物品勿擅自移動,如有不小心移動,請立即歸位。該社團請(輪流)指派1-2位同學,留至最後檢查

完使用教室的整潔,方得離開。

(8)社團課程為正式課程,禁止導師或老師留學生下來做其他課業或事務。

需攜帶用具之社團

1.疊杯用具

4.日本太鼓社→可攜帶個人鼓棒

2.游泳社→泳裝、泳帽

等泳具

5.花式籃球社→個人用球

6.模型社→自備模型工具組

3.儀隊社

→攜帶個人用具

7.羽球社→可自帶個人用羽球拍

其他社團之用具請務必攜帶

五、各班社團名單、上課教室位置已公告至各班及校網,請利用上網查詢「學生園地-社團資訊」

注意事項:

一、各社團於社團活動上課5分鐘內,需完成點名手續。對於沒有至上課地點上課者, 請社團幹部(副社長)確

    實填寫點名表,並於上課後15分鐘內繳交回訓育組。如經查到有同學未上課,而(幹部)副社長未登記,或

    有其他苟且舞弊事項者,記警告一支處份。下課鐘響前,應嚴格控制社團人數,不得讓任何社員離開活動

    場地(公務值勤者,一律須經指導老師同意方能離開),嚴禁社員至其他社團活動。

二、根據學校行事曆,於社課時間確實出席(放學後的集會,可彈性自由選擇參與),缺曠紀錄將列入出缺勤記錄:

(一)學生於每學期「社團活動」課程若有以下情形,需於該學期結束後之寒/暑假進行愛校服務:

-全學期合計遲到或曠課達4節者。

-除公假外,全學期事假、病假、曠課等合計達6節者。

(二)需於寒暑假期間進行愛校服務2次,每次2~3小時。無故未到者(以單次計算),即記予警告乙次處分。

(三)課程期間,如常常遲到、早退、翹課及無故未到,依校規懲處記警告,累犯則記小過處分。

三、各社團舉辦各項活動,需在活動前三日完成申請手續(借用活動中心須二週前 完成手續含企畫書),並經學

    生事務處核准後方得舉辦。

(一)校內活動:課外(假日必須有老師全程陪同)時間,申請辦理各項活動需至學務處填「活動申請單」,。如需使

    用學校場地,需經該場地管理者(一般場地為總務處是庶務組)同意。場地使用後需整理復原。

(二)校外活動:社團申請校外活動,包括:寒暑訓、春秋遊、迎新、送舊、出遊、露營、錄影、成發等。(說明:

    學生於非上課期間 之校外活動,乃監護人之權力決定其可否參與。學生非上課時間之安全行為,亦由監護人負

    責。唯社團及班級辦理校外活動,若未經家長同意、未填寫家長 同意書、未保險者或以社團成績為由,強迫社

    員參加活動者,經學務處發現,一律嚴格處分。於活動日前一週繳交活動申請表、活動計畫書,可至校網下載

    申請填寫之表格,或到學務處領取,未提出申請一律不同意活動之進行,並通知家長)

四、各項社團活動之進行及準備工作,應利用課餘時間,一律不得挪用上課時間。

五、學生因參加學校或經學校同意之校外各項競賽及服務活動等,如果時間與上課時間牴觸,應自行至學務處領取

    公假單,填妥後依規定申請公假銷假手續。

六、辦理社團活動時,必須服裝儀容整齊,校內著制服或運動服,校外著整齊清潔之 服裝,不得有影響校譽之行為

    ,違者處分社團負責人外,並停止該社團所有權利。

七、若社團更改上課地點,社長須於活動一天前,通知指導老師、社員及上課時間及地點,以免老師及社員空跑一趟。

八、在校內張貼海報或發送小宣等一切宣傳品前,均需經過訓育組核准蓋章後,始得張貼發送。海報只能張貼在校內

    社團佈告欄(不得張貼在門口白色柱子上或外牆,以免留下痕跡),並於張貼到活動結束後隔天,自行收回。

  • 其餘規定得依本校社團活動實施辦法補充規定辦理。

十、社團為一學年制,新學年開始重始選社(各社團幹部及成員,可以填寫續留名單,於選社前繳交名單優先入社),

    逾期則一律參加選社。

以上之社團上課規定,請同學們務必配合!!

備註:請各班同學依社團配置表教室到課,並準時出席。

 

      (公告)班級選社名單:(公告所有班級社團名單,學生經選定社團後不得申請轉社)

     國一班級 社團名單(yes請點選)、國二班級 社團名單(yes請點選)「預定9/3(三)下午公告」

      高一班級 社團名單(yes請點選)、高二班級 社團名單(yes請點選)

      中社團人數表(yes請點選)、國中社團人數表(yes請點選)

 

 

 

 

 

 

                                                                                                                       

 

 

 

 

【新生招募】恆毅影傳攝影團隊、社團小義工之大募集!

學務處訓育組新生志工招募「司儀禮賓組、社團小義工、攝影小組!!」

「司儀組」擔任學校各項活動主持、「禮賓組」擔任校園活動頒獎及接待工作,「攝影組」

拍攝及製播校園新聞、「社團小義工」擔任社團器材室管理。除了可以從活動中學習之外,

還有機會參與校內及校外培訓課程,期未也給予獎勵,凡是對此活動有熱忱之同學,歡迎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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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團隊-第三屆恆毅影傳:

科技的時代,學習影像創作是目前學生因具備的能力,做中學習是技術學習最快的方式,攝

影能培養成興趣更是一項技能,能運用影像圖片創作發揮自己的想像力,增進自己的專業才

能,有機會考取丙級國際攝影證照。

 

社團小義工:服務別人是一件快樂的事,擔任社團小義工,主要協助社團的運作,管理社團

器材借閱,像是一間社團的合作社,每當社課時間來到時,社團課程需要借用上課用具,更

可以當一日倉管及店員,是一個難得的學習經驗。

司儀與禮賓組招募對象:(高一、二年級與國中一、二年級、國三直升班)

攝影組招募對象:(高國中部一、二、三年級)

社團小義工招募對象:(高國中部一、二、三年級)

報名地點:學務處訓育組 組長(陳偉弘),訓育組幹事(蕭立銘)或線上報名處QR

附件:社團外聘教師聘任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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