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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模範生甄選及表揚等相關事宜

一、依據新北市112學年度「模範生」甄選實施計畫辦理。
二、請依據旨揭實施計畫之選拔條件與標準,以公平、公正、公開之評選方式,推舉「班級模範生」與
       「學校模範生代表」。
三、模範生表揚人數說明如下:
 (一)班級模範生:1班1人(以集中式班級為主,包含集中式特教班、技藝專班、美術班、舞蹈班、音樂
       班、體育班及夜間補/進修學校等班級;不包含分散抽離式班級,如:身障資源班及資優資源班)。
 (二)學校模範生代表:係由全校各班選出之「班級模範生」中推舉1人為學校代表,請勿外加名額。
四、本案各項作業期程及各校配合事項說明如下:
 (一)表揚大會訂於113年5月11日(星期六)舉行,將請各校分別於112年12月1日(星期五)及12月22日(星期
       五)前完成「班級模範生」及「學校模範生代表」之選拔工作,並於112年12月22日前完成模範生名
       冊填報作業,名冊填報相關事宜將另函通知。
 (二)為使本市模範生獎品符合學生需求,提供3項獎品進行票選。獎品票選說明:
1、獎品金額:350元以內。
2、獎品票選品項共3項:3C產品、創意文具、創意遊戲。
 (三)獎品票選組別:分為「國小1-2年級」、「國小3-4年級」、「國小5-6年級」、「國高中職」及「夜
       間進部」5組,分開統計得票數,再依各組票選最高票之獎品品項分別製作本學年度「國小1-2年
       級」、「國小3-4年級」、「國小5-6年級」、「國高中職」及「夜間進修部」模範生獎品。
 (四)票選方式:檢附「112學年度模範生獎品票選單」(如附件2)供各校票選時使用,以班級為單位,1班
         1票 (可由全班共同討論或採代表制方式選出),各校彙整後,請於112年11月8日(星期三)前至校務
        行政系統填寫各組獎品得票數。
 (五)全校總得票數=全校班級數=全校班級模範生表揚人數;前揭數字應相符,倘數字不符勿填報,請各
       校再次確認後並於期限內完成填報,以保障班級模範生相關權益。
 (六)若學校班級數與附件4數字不同,請於校務行政系統填報時修正。
五、檢附下列資料:

全年級模範生及模範生代表:

高一班級模範生

高二班級模範生(模範生代表)

高三班級模範生

國一班級模範生

國二班級模範生(模範生代表)

國三班級模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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