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賀高二智 陳韋潔於112學年全國美術比賽(全國賽)
榮獲:漫畫類高中普通科組 佳作(作品名稱:被遺忘的)





112學年學生全國美術比賽(校內參賽作品)(請點選進入相簿)
2023.9.26朝會頒獎精彩相簿(請點選進入相簿)
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校內甄選比賽辦法
壹、依據:
一、本校學務處年度工作計畫。
二、配合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推展全國學生美展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一、為增進本校學生美術創作素養,培養學生美術鑑賞能力及落實學校美術教育,選拔優秀作品參加全國學生
美術比賽,特辦理本項甄選計畫。
二、甄選學生各類優勝作品,代表學校參加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新北市分區賽】
參、實施辦法:
一、實施對象:
本校高、國中部學生(包含國中部直升班學生報名高中組)
【校內徵選及收件作業時程】:
比賽活動日期: 即日起至 112年9月15日(星期五)止。
→報名日期及方式:112年6月26日~9月15日止。
步驟1先至線上google 雲端報名表登記(最多登記參賽二個類別,每類限一件參賽作品) 雲端連結:
步驟2請確認是否有上網報名及填報參賽資料,確認後開始準備作品,並於收件9月14日截止日前繳參賽作品
(繳件時於學務處訓育組填寫報名表,並在作品背面浮貼二張報名表,只能使用紙膠帶或無痕膠貼避免損傷
作品)
→作品收件日:開學日~ 9月15日(星期五)止
→繳件處:學務處訓育組 請同學務必留意收件及比賽日期,因
目前規劃並非全國美術比賽公告之日期,正確日期在參加領隊
會議後手冊所公告之日期為準,並於領隊會議後做修正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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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類別:國中組及高中組皆有六類:分別為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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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件規格:規範如下,作品背面左下角浮貼參賽作品黏貼表。(繳件時填寫張貼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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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評審日期:112年9月18日(星期一) ~ 9月20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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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獲獎作品將代表參加112學年全國學生美展新北市西區市賽及全國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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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送件日(依領隊會議公告後公告日期)(西區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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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退件日期:(依領隊會議公告後公告日期)
二、參賽作品類別、規格及使用材料:【依全國學生美展比賽規則彙整】
西畫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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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中組一律使用畫紙、紙板或畫布,大小為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2.高中(職)組以上,油畫最大不超過五十號,最小不得小於十號,水彩最大不得超過全開畫紙,最小不得小於四開畫紙。作品一律裝框,背板材質以防潮耐撞為原則。
3.高中(職)組、大專組以上參與決賽時需另附100-200字作品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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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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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中組作品大小為對開(約34公分×135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2.高中職組作品大小為全開(約68公分×135公分),一律不得裱裝,另對聯、四屏、橫式、裝框、手卷不收。
3.各組以自選詩詞或成篇成段之文章為原則。但參加決賽現場書寫之作品,另依主辦單位規定辦理。
4.不得以臨摹作品參賽,作品需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臨摹作品及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一律採用素色宣紙(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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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設計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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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中組作品最大不得超過對開(約39公分×108公分或78公分×54公分),最小不得小於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作品一律裝框,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10公分,連作不收。
2.高中(職)組以上,作品最大不得超過全開(約78公分×108公分),最小不得小於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作品一律裝框,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10公分,連作不收。
3.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並以平面設計為限。
4.平面設計參賽作品須有明確的主題、且具有功能性與目的性。
5.高中(職)組、大專組以上參與決賽時需另附100-200字作品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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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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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賽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畫紙(約39公分×54公分),作品一律不裱裝。
2.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黑白、彩色不拘,單幅、四格或多格漫畫形式均可,如以電腦完稿,需附tif 檔之光碟。非必要文字不得出現於作品上,避免海報形式作品。作品以圖案、意象為主要表達方式,例如作品要表現痛的感覺,可以畫出痛苦表情,不需在作品上添加好痛等文字表達。
3.高中(職)組、大專組以上參與決賽時需另附100-200 字作品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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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墨畫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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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中組作品大小為宣(棉)紙四開(約30-35公分×60-70公分),一律不得裱裝(可托底)。
2.高中(職)組以上一律以捲軸裱裝,並以塑膠套裝妥送件。作品大小連同裱裝寬度不得超過120公分,長不得超過270公分。橫式、裝框、聯屏、手卷不收。
3.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4.高中(職)組、大專組以上參與決賽時需另附100-200字作品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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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畫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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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中組大小以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
2.高中(職)組以上,作品最大不得超過120公分×120公分,作品一律裱框,背板材質以防潮耐撞為原則。
3.版畫作品須 (1)親自構圖;(2)親自製版 ;(3)親自印刷。
4.作品正面一律簽名(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範例: 1/20 OO 王小明
第幾件/數量 題目 姓名
5.高中(職)組、大專組以上參與決賽時需另附100-200字作品介紹。並註明版種(如凹、凸、平、孔版等)及材質(如木板、金屬板、絹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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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項:
1.各類作品以創作為主,各類不得臨摹。
2.為確保展品安全,如參賽作品以玻璃裝裱及鋁框裝框者不收(鋁框易鬆脫,邊角銳利易劃傷作品)。
3.作品若易遭蟲蛀,請先作好防範措施。
4.作者請加強作品之固定與保護,以免運送過程中作品受損影響比賽成績。
5.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一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一人,每人至多參加二類。
6.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參賽時間之學籍年身份參賽(如111年10月初
賽時為國小三年級,必須以三年級身分參賽中年級組,不得以二年級作品參加
低年級組比賽);經查如不符實則取消參賽資格,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7.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不符合各項個別規定及本實施要點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
雖經各縣市學校初賽錄取,仍不予受理、不予評審,如得獎亦得取消其名次及
相關人員獎勵,追回得獎獎狀。
8.報名表之指導老師欄,限填一位就學學校老師(含有合格教師證代課、代理之
指導教師),若無校內指導老師,則填「無」。
四、評審:由本校美術老師共同擔任評審老師。
五、奬勵:
1、各類作品得獎區分為:
a、初選入圍學生,獲頒校內初選表現優異獎狀。
b、優選各類(最多5名)學生作品,並代表學校參加全國美展區賽。
C、各類作品數量有送件限制,其評審結果由評審老師做最後評定。
2、國中組、高中組代表學校參加西區市賽或全國賽得獎者,依學生參加校內外
競賽獎勵辦法(只以獲最高獲的獎項登入獎勵),榮獲名次、特優、優等與佳作
者,頒發獎狀、記功嘉獎等奬勵。
獎勵依據「西區市賽領隊會議手冊」規定辦理
壹拾貳、 獎懲:本案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第12項第2款之規定辦理:
一、 指導各類、各組第一名嘉獎2次,第二、三名嘉獎1次,並授權各校依本局發布之
成績清冊辦理敘獎,最高不得超過嘉獎2次全國賽依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實施要點敘獎規定辦理敘獎,市賽、全國賽僅能擇一敘獎)。
二、 市賽總承辦學校及各區承辦學校於活動結束後,校長部分請函報本局,依「公立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第7條第2項第3款第2目核予嘉獎2次;教
師部分主辦人員嘉獎2次2人,餘依報准名單各予嘉獎1次6人為限。
三、 指導老師部分,其指導學生作品被確認臨摹、抄襲、由他人加筆或明確挪用他人
創意之作品者,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 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
六、書面資料公告至校網,可自行下載報名表
肆、本次甄選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資料查詢:
附件: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全國賽)、112學生美術比賽領隊會議手冊(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