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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天主教恆毅高級中學畢業班級代表聯席會代表選舉

主旨:協請高三、國三各班級導師輔導貴班選舉選出二名班級代表

說明:

一、依據本校畢聯會組織章程辦理。

二、培養學生自治自律能力及民主法治素養,擔任畢業生與學校溝通之橋樑,促進校內團結和諧。

三、服務應屆畢業生,並增進同學福利,亦代表應屆畢業生協助辦理各項畢業活動事宜。

 (一)辦理畢業紀念冊相關事宜。

   (二) 籌畫畢業典禮及畢業舞唱會相關事宜。
   (三)其他符合本會宗旨之有關活動(如:謝師活動、畢業校友聯歡活動)。

四、辦理當屆畢業生畢業後校友會聯誼活動。

五、煩請於8月18日(星期五)12:00點選以下連結填寫獲選代表名單https://reurl.cc/eDZQ6R   

       開學後學務處將接續召開畢聯會班級代表大會,感恩您。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之學生會費相關規定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0月2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5806330A號函辦理。
二、經查「高級中等學校輔導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運作注意事項」第5點規定,學生會應循

       民主參與程序,訂定符合民主精神之組織章程,並應包含會費之收退及支用及經費之編列、預

       、決算及財務監督機制。
三、為利學生會組織運作健全財務規劃,學生會費配合學生會自治管理,或得由各校主計單位設置

       專帳管理,學務處協助辦理經費報支。
四、綜上,請貴校督導校內學生會及學生會幹部,加強宣導會費管理及相關採購作業流程,以落實

       輔導學生會之運作,避免學生會自治幹部不熟悉或誤解相關採購流程及規定,致因受限法令規

       範而無法核銷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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