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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校內初賽」辦理規定(公告事項)

https://www.hchs.ntpc.edu.tw/p/412-1000-980.phpyes(請點選)

 

115學年第一學期學生社團「暑輔選社」辦理規定(公告事項)

https://www.hchs.ntpc.edu.tw/p/412-1000-840.phpyes(請點選)

 

115學年第一學期「高中就學貸」其辦理說明(公告事項)

https://www.hchs.ntpc.edu.tw/p/412-1000-217.phpyes(請點選)

 

115學年學生專車(公告事項)

https://sun.hchs.ntpc.edu.tw/record/hchsbus/yes(請點選)

 

 

結業式「各處室」提醒及宣導事項:簡報

 

 

                                       暑假規劃行程:

 

1.7/1(三)~7/28(二)為國一(因有本學期三小時服務學習時數請務必參加)、高一班級返校

   打掃服務學習。(備註:國一114學年第二學期服務學習時數採計補做日期至7/31()截止)

2.7/28(二)國一新生訓練、7/29(三)高一新生訓練,請於8:00至活動中心集合。

3.7/30(四)全校返校日(7:30到校)

4.7/31(五)-8/21(五)暑輔(8/14(五)全校校外教學),7:30到校進班級,16:15~16:25分流放學

5.8/14(五)全校校外教學,放學以各年級返校後放學(當天請以電話與小孩連繫接回時間)

6.8/31(一)開學日,7:30前到校進班級

新生登記及暑期注意事項(請點連結)

 

 

各位同學們好:

期待已久的暑假即將開始!在放假放鬆的同時,請大家務必將「安全」與「法治」牢記在心,平平安安過暑

假。以下兩大重要事項請全體同學共同遵守:

 

壹、 水域安全與防溺宣導

暑期進行水上活動機會增加,請同學們務必落實「防溺」與「自救」:

  • 選擇安全場域: 務必選擇合法且配置有合格救生員的場所。
  • 冷靜應對危險: 若不幸遇險,請保持冷靜。
  • 岸上救援優先: 發現他人溺水時,應優先運用岸上工具(如救生圈、竹竿等)或呼救,切勿貿然下水救
  • 援,以確保自身生命安全。
  • 暑假作業: 請同學們妥善規劃時間,利用假期如期完成各科暑假作業。

貳、 網路世界非法外之地:匿名留言法律宣導

在網路上利用匿名留言板、社團或論壇發言時,不論以什麼名義,若內容涉及捏造不實事實或惡意謾罵,均

可能觸犯《刑法》及《民法》:

1. 觸犯「公然侮辱罪」(謾罵、人身攻擊)

  • 成立要件: 在公開網頁、社團、論壇等「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可見」的空間,使用粗俗字眼、侮辱性綽
  • 號或人身攻擊(如「垃圾」、「智障」),貶損他人人格尊嚴。
  • 實務狀況: 純粹表達不滿通常沒事,但若夾雜髒話或刻意羞辱,極易成立。

2. 觸犯「誹謗罪」(捏造事實、無中生有)

  • 成立要件: 意圖散布於眾,且「虛構、捏造」具體事件來毀損他人名譽(如謊稱店家使用過期肉品)。
  • 合法界線: 若批評是「真實發生」的事件,或為「可受公評之事」(如服務態度不佳、餐點有異物)
  • 並提出合理評論,依據相關法律與解釋(如司法院釋字第509號),通常不構成誹謗罪。

3. 觸犯「妨害信用罪」或「妨害營業信譽罪」

  • 成立要件: 散布不實謠言,導致他人的商業信用或營業聲譽受損(例如故意造謠某餐廳快倒閉或食物
  • 有毒)。

4. 民事賠償責任

  • 除了上述刑事責任外,被害人亦可依據《民法》向惡意留言者請求移除留言,並針對商譽受損或精神
  • 痛苦要求民事損害賠償。

學校叮嚀: 網路發言請對自己的文字負責,保持理性與互相尊重,切勿因一時好玩或宣洩情緒而誤觸法網。

祝各位同學們 假期愉快、平安充實!

學務處 啟 中華民國 115年6月30日

 

 

 

更換申請時間已於6/22截止,未申請同學補做方式(一學期依規定需完成6小時服務時數)

1.找班級導師申請「範例:我想7/13()到校補做,當天為國一愛 胡文章老師看班級打掃,

     請同學至國一辦公室找當天看班級老師申請隨班做服務學習,當天做完後跟自己班級導師

    申請登錄三小時服務學(備註:服務學習時數補做日期至7/31()截止)

2.校外做服務學習(警察局、消防局、市立圖書館)申請做公共服務

    https://www.hchs.ntpc.edu.tw/p/412-1000-180.php(參閱資料)

    https://www.hchs.ntpc.edu.tw/p/412-1000-1104.php(網路下載校外服務學習申請表單)

  「服務時數證明單」必需要有服務單位「蓋章」。

備註說明:補做日期只限在7/31日前完成的服務學習時數,因114學年第二學期服務時數採

 計日期為7/31截止。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4年7月10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140023273號函辦理。
二、為確保學生暑假活動之安全與權益,請貴校加強向學生及家長宣導戶外活動(山域及水域)

       相關基礎防救知識,並慎選合法立案之業者,注意業者之安全防護與緊急救護規劃及措施。
三、另有關貴校辦理課外活動與戶外教育請依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課外活動及輔導學

       生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注意事項」與「新北市國民中小學辦理戶外教育實施辦法」(附件1、2)

       辦理。
四、副本抄送本局幼兒教育科、國小教育科、中等教育科、技職教育科及督學室,請協助宣導各私

       立學校、幼兒園及實驗教育機構,以維護學生安全。

附件: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課外活動及輔導學生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注意事項

           新北市國民中小學辦理戶外教育實施辦法條文

 

宣導學生暑假期間參與校外營隊活動相關注意事項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7月2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4637號函辦理。
二、為確保學生安全及權益,請各校協助加強宣導下列學生暑假期間應注意事項:
 (一)參與坊間業者舉辦之各類營隊活動時,應審選合法立案之業者,並檢視與業者訂定之契約內

       容,應包含履約責任、業者安全防護與緊急救護規劃等風險評估事項;倘與業者發生履約糾

       紛,亦請各校應依相關法令規定予以必要之協助。
 (二)戶外活動(山域及水域)相關基礎防救知識。

 

 

 

 

   【高國一新生招募】攝影團隊、司儀團隊、小義工之大募集!

學務處訓育組新生志工招募「社團小義工、體衛組小義工、司儀團隊、攝影小組!!」

有機會擔任學校各項活動攝影工作及製播校園新聞、社團器材管理、環保小尖兵、司儀

主詞人,除了可以從活動中學習之外,還有機會參與校內及校外培訓課程,期未也給予

獎勵,凡是對此活動有熱忱之同學,歡迎加入此團隊大家庭,共同學習成長並創造出個

人精彩的校園生活。

 

1. 攝影團隊(第四屆恆毅影傳)科技的時代,學習影像創作是目前學生因具備的能力,做

     中學習是技術學習最快的方式,攝影能培養成興趣更是一項技能,能運用影像圖片創作

    發揮自己的想像力,增進自己的專業才能。

 

2.社團小義工服務別人是一件快樂的事,擔任社團小義工,主要協助社團的運作,

    管理社團器材借閱,像是一間社團的合作社,每當社課時間來到時,社團課程需要借用

    上課用具,更可以當一日倉管及店員,是一個難得的學習經驗。

 

3.司儀團隊活動主持人、遞獎、儀態、口語表達等訓練,成為一名主持人。

 

4.衛生組小義工學習環保衛生之知識,垃圾分類之重要性,校園環境維護,成為一

    名環保小尖兵,守護校園之美。

 

報名對象:(高一二、國一二)學生

報名地點:學務處訓育組組長(陳偉弘),訓育組幹事(蕭立銘)

 

線上報名連結: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jSqPHpQNYHkSAuDrsHJvPK8txcJUEGuD

F_mjr6mxRCg/edit?usp=sharing

 

相關訊息:115學年高國中社團專區115全國美術比賽專區115全國音樂比賽專區

                 115學年高中就學貸款專區學生專車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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